零食有两种,一种是晒晒太阳的时候,消遣永日。得用手细致地东剥西弄,不怕费一点工夫才尝那一口短暂的滋味。这种零食必须有格调有味道,例如菱角,例如现烤乌鱼子,因为它可能是一整个下午唯一不让人发呆的提神丹。
另一种零嘴正好相反,要甘于当配角,口味单调,同时又能引人上瘾,无意识地一口接着一口地吞。例如看球时吃的锡纸包装薯片,或者电影院必备的爆米花,它们实在是很平凡的东西,没有变化只有重复,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就是注定要停不了地一直吃下去,直到整包淀粉消耗殆尽,犹如我们不得不过但又乏味庸碌的人生。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和偶尔一场的好电影,就是这可怜生命的小小高潮了。在这样的高潮时刻,平凡的零食恰好对比出高潮的难能可贵,同时又提醒了我们那个乏味生活的存在。
《味道·第一宗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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