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,好久不见》
那一别,转眼已过去好多年。
从前我很多次在周记里提起她,每次写到她都无法结尾,已经无法用言语去追忆那些她带给我的美好。她是苗族人,她是个有画画天赋、心地善良又通情达理很讨喜的女孩。我们认识快十年,而起初的四年里,我们的友情几经波澜,后来的六年里,我们一别长久。
她是三年级从贵州转来广东的,记得开学那天见她,又瘦又黑的一个姑娘,扎着两个高高的辫子,不跟任何人说话,但一点也不慌张。我是第一个主动和她说话的人,因此有了友谊的开场。刚认识的那两年,我太幼稚,霸道蛮横,看不惯她跟别人玩得好,因此也有过一些不愉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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