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喜欢一个人,在我16岁的那年,我曾努力忘记一个人,在我21岁的那年。
有些东西,不是你付出就有回报。有些感情,不是你愿意就能控制。
我没有告诉那个人,我在高考时未做的大题,我没有告诉那个人,我固执地留在成都的意义,我没有告诉那个人,我无数次量过到她学校的距离。
我以为我们会相濡以沫,终老不相离,我以为我们会互相牵扯,彼此依靠,可最后的结局,也不过是删除好友,取关微博,相忘于江湖。
好吧,我原谅你了,我们不再互相亏欠,不再有任何牵连,我也不需要你的谢谢与对不起了,你不曾亏欠我,我不曾爱过你。
你好!再见!丫头。

心得评论

相关句子推荐 换一换

喜欢句子“我曾喜欢一个人,在我16岁的那年,我曾努力忘记一个人,在我21岁的那年。有些东西...”的用户可能也会喜欢下面的句子:

本句子“我曾喜欢一个人,在我16岁的那年,我曾努力忘记一个人,在我21岁的那年。有些东西,不是你付出就有回报。有些感情,不是你愿...”共有279个字。如果你喜欢本句子并且有同样喜欢的其它好句子推荐,欢迎 发布新句子

一个标题+简短的介绍+精选几个您喜欢的同类句子,就可以轻松制作属于您自己的句集,展现个性,寻找共鸣。

开始制作句集

收录该句子的句集

必填

必填